【拔尖强基】关于评选2026年南京大学化学学院本科生基础学科专项奖学金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南京大学相关文件通知,为加强政策保障,以人才培养为中心推进制度创新,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的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结合我校实际,特设立南京大学本科生基础学科专项奖学金(请见附件1)。
(一)评选对象:符合适用条件和基本条件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原则上参评学生在参评年度(2025-2026学年)的学分绩排名应达到所在年级专项计划的前50%。对于学分绩没有进入前50%,但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学生,可由相关学科教师实名推荐获得参评资格。
备注:
1、 由于我院本科生课程体系较多,本次奖学金评选,采用学生按照学分绩在每个年级统一排序,不再分课程体系单独排序 。
2、 纳入学分绩计算范围的课程清单及课程学分认定规则、学分绩加分项及规则参照本年度我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内容请见附件2。
(二)奖项设置:专项奖分为特等奖和优秀奖。特等奖奖励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获奖人数为当年度“拔尖计划”“强基计划”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总人数的5%;优秀奖奖励金额为人民币4000元,获奖人数为学生总人数的40%。
(三)评选依据:结合我院学科特点,建立综合评价体系,全面考查学生在学业成绩、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学科竞赛等方面的表现。
根据评审办法,我院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年级 | 特等奖 | 优秀奖 |
2023级 | 3名 | 21名 |
2024级 | 3名 | 24名 |
2025级 | 3名 | 23名 |
根据评审办法,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11月2日09:00前完成以下操作:
1、 在南京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ehall.nju.edu.cn/)报名。
2、 填写附件3,在以下链接提交https://table.nju.edu.cn/dtable/forms/13fb21ea-84fe-4748-a3e4-77d4ddec869c/。申请“特等奖”的同学需在链接中同时提交附件3和不超过3分钟的答辩PPT。
3、 同时完成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报名和链接中报名的视为报名成功。缺任一项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4、 院系组织优秀奖、特等奖的材料评审,以及特等奖的面试评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特等奖申请人数未超过额定人数,则只进行材料审核,不组织面试。
工作联系人,郑老师,89683646,zhengj@nju.edu.cn
化学学院
2026年10月27日
附件1:关于印发《南京大学本科生基础学科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_73747附件1:关于印发《南京大学本科生基础学科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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